今年以来,康佰与和也公司纠纷不断,其中广东康佰起诉上海和也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诋毁的案件广为行业关注,各媒体纷纷报道,为了更好地做好本次全国关注的诉讼,经康佰律师团研究后,广东康佰公司在开庭当日对原先起诉的案件进行撤诉,同日递交了已经增加数个被告后的最新起诉状再次起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已经受理原案件的撤诉及新案件的受理。(详见法院文件)
另外,原广东康佰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方志财起诉广东康佰公司及相关股东的二个案件,方志财已撤诉并获得法院裁准。这二个案件分别为:1,方志财起诉要求解除《关于商标使用协议》即四方协议案件,已开庭正待判决。由于撤诉,该协议依然有效,其他方不得独立生产。2,方志财起诉康佰另外二位股东签署《广东公司暂停分家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案件,尚未开庭。由于撤诉,暂停分家及暂停分配公司一切有形无形资产(含商标)的决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30日发出的追加被告后的新受理通知书

11月24日提交的针对之前的第336号诉讼案的民事撤诉申请书

5月15日康佰股东会决议停止分配合作公司资产告知书 第一页

5月15日康佰股东会决议停止分配合作公司资产告知书 第二页 |